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非贫困家庭儿童也能获补助

发布时间:2011-05-15 阅读量:281
       据统计,浙江省共有4.37万6岁以下残疾儿童。其中0~6周岁、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儿童有3500多名,每年的数量还在增加。

  为了让全省有康复需求和适应指征(指适合相应治疗手段的人群)的0~6周岁残疾儿童得到抢救性康复,今年,浙江省政府把启动实施“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”列入了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工程。浙江省残联、省财政厅、省民政厅、省卫生厅再次联合出台了新的政策,在全省全面实施“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”,实施范围从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扩大到非贫困家庭残疾儿童。

  对残疾孤儿和家庭人均年收入在低保标准150%以内的残疾儿童,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的康复训练补助,对符合人工耳蜗手术条件的贫困聋儿免费提供手术及术后康复训练;对低保标准150~200%家庭的残疾儿童以及一家多残、一人多残、重度残疾、单亲等特殊困难家庭的残疾儿童,按照贫困残疾儿童补助标准的50%给予补助;对其他家庭的残疾儿童,按照贫困残疾儿童补助标准的25%补助,争取在2年内完成目前已入户调查统计的全省残疾儿童的抢救性康复。

  在最早建立贫困聋儿人工耳蜗康复救助制度的宁波市鄞州区,建立了聋儿语训康复机构和孤独症儿童康复机构,3年来共为100多名残疾儿童提供了抢救性康复服务,在全省率先实现了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全覆盖。

  琴芳(化名)的孩子在2岁时被诊断为孤独症,于是她放弃工作,带着孩子到处求医,让她的整个家庭不堪重负。就在她为孩子的康复一筹莫展之时,鄞州区残联建立了“星星乐园”,她的孩子得到了专业康复训练,每月资助也从当时的600元提高到了去年的950元。现在,她的孩子基本学会了用语言来表达需求,动作协调、情感交流能力明显提高。“作为一个残疾孩子的家长,还有什么比看到孩子一天天康复起来更高兴的呢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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