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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个孤独症孩子该何去何从

发布时间:2011-12-21 阅读量:386

   记者昨(20)日从三台法院获悉,三台县潼川镇13岁男孩赵小林从小患上严重孤独症,父母离异后,随母亲魏兰生活。但魏兰又患上肾衰竭,靠吃低保为生。如今,赵小林病情加重,只得向法院申请,要求父亲赵强承担部分医药、生活费。但赵强常年在外务工,下落不明。为此,法院积极协调,在当地党委、政府的配合下,动用司法救助金,帮助赵小林和母亲解了困。

  2000年2月,赵强与魏兰因感情不和,协商离婚,并约定1岁多的赵小林随母亲生活,父亲不承担抚养费。赵小林从两岁开始,就显现心理疾病。2002年2月,经医院确诊为严重孤独症。后赵小林在成都等地进行特殊治疗,无法正常入学。从2005年7月起,魏兰开始享受城市低保待遇,2009年4月被确诊患有狼疮性肾衰竭。2009年9月,魏兰向三台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要求赵强每月支付其生活费、医药费共计1000元。经法院判决,赵强每月支付魏兰生活费300元,赵小林的医药费、特殊教育费凭发票由赵强承担一半。后因赵强未支付抚养费,魏兰向三台法院执行局申请强制执行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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