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孤独症等残疾儿童可享受12年免费教育

发布时间:2013-02-18 阅读量:447

  为提高残疾儿童受教育水平,石家庄市出台实施意见,将全面实施残疾学生免费义务教育,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学生将免除所有费用,城市低保家庭学生还将获得生活补助费。高中阶段残疾学生也实行全免费教育,有条件的地区还可向学前三年全免费教育延伸。

  这一意见对全市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目标、教育经费保障机制、师资队伍建设等作出明确规定。意见提出,将全面实施残疾学生免费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全免费教育。义务教育阶段,将向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的学生发放生活补助费,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,初中生每生每年1500元。

  意见提出,力争2015年,全市听力、视力、智力残疾和孤独症儿童少年4类人群入学率达到95%以上,2020年达到98%以上。除加快发展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和职业教育培训外,市属高校还将开设适合残疾人教育的专业,并逐步扩大招生规模;残疾儿童学前康复教育将其纳入各地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,到2015年实现3-5周岁残疾儿童入班(园)率达到85%以上,基本普及学前三年教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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